1、离婚去什么地方起诉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假如双方不在同一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要到被告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断定离婚的起诉书。
2、户口本。
3、身份证。
4、结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离婚去什么地方办
第一,若两位均有意愿解除婚约并已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并签订离婚协议,则需要携带相应证明文件前往颁发结婚证书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手续办理;
第二,假如他们并不愿离婚,你将只能选择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建议你做好筹备工作,拟定详细的起诉书,同时需备齐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副本与需要缴纳的成本(如诉讼费等)。
依据现行规定,假如涉及的财产总价值未超越人民币二十万元,则所需成本为人民币壹仟元整,超出部分根据比率收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