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叫做管制
管制,国内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类型。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肯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能超越3年。主要针对罪行性质轻、风险小、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只不过在一定量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需要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假如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很难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管制的刑期,从判决实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实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由于判决实行以前先行羁押的是剥夺自由,而管制只不过限制自由。
2、管制的实行方法
1、管制的期限。依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可以超越3年。
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实行,即对管制的实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这个权力。依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实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等于县级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实行管制时,应当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即充分发挥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有哪些用途,依赖群众,监督犯罪分子遵守有关规定。
3、管制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实行之日起计算,即判决开始实行的当日起计算,当日包含在刑期之内。同时规定,判决实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管制刑期2日,即判决实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手段的,应当羁押1日折抵管制刑期2日。
4、管制的解除。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实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如此规定有益于预防无限制地延长管制,损害被解除管制人的合法权益,也有益于准时宣传法制,教育群众,保证法律的正确推行。
通过今天记者为大伙解说的管制的实行方法,相信大伙就已经非常了解了解什么是管制,和管制的实行方法,大罪有大的处罚方法,小罪也有小的处罚方法,不过处罚再小也是触犯法律了,还是期望大伙做一些事三思而后行,为我们的将来好好计划。更多有关常识你可以咨询律图陕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