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登记所需材料及步骤是什么
办理离婚登记的中国大陆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一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登记离婚有以下步骤: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置等事情;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一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2、办理离婚登记应该注意那些问题
离婚应该注意如下什么时间问题:
1.协议离婚的,应该注意离婚协议是不是有子女抚养、债务、财产等约定条约,需要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才能领取离婚证等;
2.办理离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一同到场。
3.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两张二寸同版最近半身免冠单人证件照片。当事人没办法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当事人出具的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4.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名字、性别、出过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不同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5.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一本结婚证遗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参考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两本结婚证都遗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参考结婚登记档案或者结婚登记记录证明办理离婚登记。两本结婚证都遗失,无档可查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参考当事人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或者公证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公证书办理离婚登记。
3、离婚登记是不是需要到原结婚登记机关办理?
法律快车提醒你,离婚未必需要回原登记机关办理。办理协议离婚可以去任意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诉讼离婚应该去法院起诉。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双方都赞同离婚,办理诉讼离婚一般需要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