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抢夺罪构成要件是轻伤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第二百六十七条明文记载,抢夺罪得以构成需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点:1、推行了抢夺公私财产的行为;
2、抢夺的金额达到肯定标准或次数较多;
3、主观上具备非法占有些目的。
然而,轻伤这一定义事实上指的是人体遭到的各种伤害情况中的一类。
在国内现行法律规范下,轻伤或许会致使涉嫌其他种类的犯罪,譬如蓄意伤害罪等,但单就这点来讲,它并没单独构成抢夺罪的法定条件。
对于抢夺罪的具体量刑手段,司法机关总是会依据抢夺行为导致的损失总额及紧急程度进行裁决,仅凭受害人是不是遭受轻伤这一事实本身,并不可以决定抢夺罪的性质,但大概影响到最后的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紧急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根据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抢夺罪构成什么
依据国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打劫罪被归类为暴力犯罪之一种。此类犯罪行为包含但不限于打劫公私财产,如财产数额达到适合标准或多次推行打劫行为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同时还可能遭受罚款等附加处罚;若涉案财产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紧急情节者,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随着罚金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紧急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根据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构成抢夺罪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其一,推行了抢夺犯罪行为;其二,涉案数额达到了法定标准或者持续多次进行抢夺犯罪活动;其三,主观上存在着非法占有些故意。在此需要特不要说明的是,轻伤并非抢夺罪单独成立所必需的要点,然而在审理时这一情节可以作为酌定从重处罚的依据。构成抢夺罪之后,具体的量刑不只要看所导致的实质经济损失大小,还要看案件的紧急性来确定。尽管轻伤或许会加重对犯罪者的刑罚施以,但它并不改变该罪名本质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