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规定的工伤医疗待遇包含: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诊,状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成本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与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赞同,工伤职工到统筹区域以外就诊所需的交通、食宿成本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区域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基本医保方法处置。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成本,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