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除同居关系后财产如何进行划分处置
解除同居关系后财产按双方所占有些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一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是一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判决。若是个人所有些财产归该所有人,不予分割。
2、解除同居关系后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步骤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假如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3日前公告当事人并通知。
5.法庭调查阶段包含: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别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含: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根据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建议。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可以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准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没结婚就代表双方不是夫妻关系,就算是举办了结婚典礼,也是非法同居,非法同居期间一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标准并没什么特别的规定,但,结婚以后彼此的收入都不是一同财产,只有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结婚以后的收入才是一同财产。
3、解除同居关系后财产分割纠纷的法院管辖
法律快车提醒你,管辖法院的确定方法为: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同的,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同的,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常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