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签订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需视具体状况而定,不可以以偏概全。
1.对于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而言,虽然其不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并获得了营业执照,拥有了经营资格,因此可以以我们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
这类合同一般需要在企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由于合同是由分公司签订而直接认定其无效。但,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可以需要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需要公司进行追认。
2.对于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而言,其在没领取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活动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的。因此,这种分公司所签订的合同总是会被认定为无效。
对于无效合同,虽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设立它的公司承担。
2、合同责任的承担主体
1.在分公司签订合同的状况下,合同责任的承担主体一般是总公司。这是由于分公司作为总企业的分支机构,其对外从事的民事活动均代表总公司,因此其行为的后果应由总公司承担。
2.法律规定假如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营运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那样应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这进一步明确了在分公司签订合同时,总公司将作为最后的责任承担者。
因此,无论是从法律角度还是商业实践角度,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责任最后都应由总公司承担。
签约前需确认资格
在与分公司签署合同之前,公民和单位需要仔细确认分企业的资格和授权状况。这是由于与分公司签署的合同可能没有效。
1.为了减少这种风险,建议在签署合同之前,先对分企业的营业执照、授权文件等进行核查。
2.还可以需要分公司提供总企业的有关证明文件,以确保分企业的合法性和授权状况。
3.在合同签署过程中,还应该注意合同的内容和条约是不是明确、合法,是不是符合双方的真实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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