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能否约定财产关系
夫妻在缔结婚约之后,可依据彼此的意愿一同确定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全部财产及个人结婚以前财产的分配归属,包含各自拥有、一同拥有或部分各自拥有、部分一同拥有等多种方法。
并需以书面形式确立和保留这一一同协议。
除此之外,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及其结婚以前财产的分配约定,对双方都具备强制性的法律约束效力,不能随便更改和违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与结婚以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一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一同所有。约定应当使用书面形式。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与结婚以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备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了解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夫妻能否构成强奸罪
正常状况下,夫妻间并没有构成强奸罪的可能性。缘由在于,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违反被害人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它非法方法,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而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中,大家一般会默认双方对于性行为持有自愿的态度。
然而,若在婚姻日常,有一方明确表达出反对或抵抗的意愿,并且这种反对或抵抗表现得十分强烈,同时另一方又采取了暴力等强制方法,那样从理论上来讲,就大概触犯到强奸罪的法律界限。但,这样的情况实属罕见,需要结合具体情形进行深入剖析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合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导致幼女伤害的;
(六)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导致其他紧急后果的。
夫妻在缔结婚约之后,可依据彼此的意愿一同确定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全部财产及个人结婚以前财产的分配归属,包含各自拥有、一同拥有或部分各自拥有、部分一同拥有等多种方法。
并需以书面形式确立和保留这一一同协议。
除此之外,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及其结婚以前财产的分配约定,对双方都具备强制性的法律约束效力,不能随便更改和违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