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如何处置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各类交通事故时,妥善处置的主要步骤及方法包含:
1、若损失仅限于财产或导致职员轻微伤害,且汽车拥有挪动条件,则可使用简化程序进行处置。第一需记录并保存好有关的证据照片,然后将汽车迁移至不会对交通产生妨碍的地区,再双方互相留下联系方法以便在之后的协商过程中相互交流;
2、假如事故致使了职员伤亡或者因为车身紧急受损而没办法原地移动,那样车上乘客需要立刻撤离至护栏以外等更为安全的地方。同时应立即打开危险警告闪光信号灯,并在来车方向距离超越150米之处设置显眼的警示标志。紧接着需要迅速拨打报警电话,待接到高速交警大队转接安排的电话后,通过详细复述现场状况的方法获得详细指导,以便每位当事人都能根据规定采取相应的应付手段。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共识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高速公路发生事故乘客是不是应该下车
当在高速公路上发买卖外事件时,所有些乘坐方都应立即下车,包含驾驶员与其他坐在汽车中的乘客。
所有人应当尽快地离开车厢然后转移至高速公路两侧的护栏旁或紧急专用道地区,以此来确保人身安全不受进一步的威胁。
若不幸出现了职员伤亡状况,大家应该准时对伤员展开救助,耐心等候交通警察及救护车的到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汽车驾驶员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导致人身伤亡的,汽车驾驶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职员,并飞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职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地方。乘车人、过往汽车驾驶员、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帮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导致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置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飞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导致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了解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置。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各类交通事故时,妥善处置的主要步骤及方法包含:
1、若损失仅限于财产或导致职员轻微伤害,且汽车拥有挪动条件,则可使用简化程序进行处置。第一需记录并保存好有关的证据照片,然后将汽车迁移至不会对交通产生妨碍的地区,再双方互相留下联系方法以便在之后的协商过程中相互交流;
2、假如事故致使了职员伤亡或者因为车身紧急受损而没办法原地移动,那样车上乘客需要立刻撤离至护栏以外等更为安全的地方。同时应立即打开危险警告闪光信号灯,并在来车方向距离超越150米之处设置显眼的警示标志。紧接着需要迅速拨打报警电话,待接到高速交警大队转接安排的电话后,通过详细复述现场状况的方法获得详细指导,以便每位当事人都能根据规定采取相应的应付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