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偶是精神病怎么样办理离婚
视具体状况而定。
若是在精神患者意识清醒时候协商一致离婚的,那样是可以协商离婚的,不需要去法院,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即可。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的建议。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配偶是精神病如何解决理离婚
这需依据具体的案件状况进行判断。
对于精神病病人而言,将它分类不同角度审视至关要紧。
譬如,关于没办法完全辨识自己行为的精神病病人,大家觉得他们是有限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士;
而当这种病人处于精神状况正常期间,其离婚程序与健康、理智的普通人并没有明显不同。
然而,当其精神情况异常时,则需要指定监护人为其代理有关的法律事务——包含提起离婚诉讼在内。
至于那些毫无民事行为能力与被认定为部分行为能力受限的人,同样需要设定专用的诉讼代理人。
一般,这类法定代理人都会由他们的爸爸妈妈或近亲担任。
而且,夫妻之间的关系并不足以使其中一方成为另一方离婚诉讼的代理人,由于在婚姻关系中,爸爸妈妈才被视为直属的第一监护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视具体状况而定。
若是在精神患者意识清醒时候协商一致离婚的,那样是可以协商离婚的,不需要去法院,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即可。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