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后多长时间传唤嫌疑人
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后多长时间传唤嫌疑人没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觉得有必要的会对嫌疑人依法传唤。
找法网提醒你,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无需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址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能超越十二时辰;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手段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能超越二十四小时。不能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2、被公安机关传唤会有案底吗
被公安机关传唤不会有案底。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能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依据国家规定进行查看的除外。依法进行查看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状况予以保密。
公安机关传唤的方法
传唤的方法有两种:
1.书面传唤。公安机关传唤违法职员,用传唤证传唤;对于无需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时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2.口头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职员或者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后,可以口头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