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的种类有什么
1.有效合同。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2.无效合同。
3.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
4.可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推行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推行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不真实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推行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合同拥有效力的条件有什么
找法网提醒,合同具备效力的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订立时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订立合同时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拥有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效力的终止条件有什么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