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如何解决理离婚手续
1、离婚的男女双方一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赞同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察,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的建议。
2、夫妻如何解决离婚手续
关于离婚的事宜,你应该知道以下程序。
第一,对于协议离婚来讲,只须夫妻双方协商获得一致,即可前往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
而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则需要其中一方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同样由法院进行审理,以确定夫妻之间感情破裂,没办法通过有效调解达成和解的状况,方可做出判决,准许其离婚。
下面是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所需的详细手续介绍:
协议离婚方面,双方需亲自携带必要文件前往户籍所在区域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这点请务必注意,不能委托别人代为处置。
在申请过程中,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员工会细心检查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及其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经审察合格后,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正式登记。
完成以上步骤后,已度过30天离婚冷静期的双方当事人应第三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书,同时注销双方的结婚证书。
如此便完成了一次圆满的协议离婚过程。
至于诉讼离婚的详细步骤,大致如下:
第一步,起草一份详尽的起诉状。
第二步,依据诉讼所需,采集各种证据支持自己。
第三步,将上述筹备妥当的起诉状及证据材料递交给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
在此过程中,要确保诉状与证据充分完整。
第四步,等待法院决定是不是同意审理此案。
第五步,假如法院确认立案,那样将会在法定时间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他们。
第六步,法院将根据开庭日期的安排,并向双方发函发送传票。
第七步,便是正式开庭。
在此过程中,双方都有权选择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作为代理人参与诉讼。
然而,一般情况下,夫妻两人需要亲自出席庭审现场。
若因为特殊缘由致使没办法到场,也须向法庭提供亲笔书写的关于本人是不是赞同离婚的书面建议。
最后,法院将依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与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就离婚是不是获准,与财产分割、子女抚育等问题做出公正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的建议。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帮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方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别人同居;
(三)推行家庭暴力;
(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按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离婚的男女双方一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赞同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察,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