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定辩护的主要情形有什么
以下则为法院依法应予指定辩护的具体状况:第一,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为经济困难等缘由而没办法自行聘请辩护律师时;第二,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人、聋人、哑人,或是尚未彻底丧失自我意识和行为控制能力的精神病病人而未能聘请辩护律师者;除此之外,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涉案罪行可能致使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判决,且尚未委任辩护人为其辩护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缘由没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患者,没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公告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公告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
在国内的刑法诉讼程序之中,当某些特定状况出现时,大家将启动指定辩护这一规范。
这类情形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因为经济上的困难或其他特殊缘由,致使被告人没办法自行聘请辩护律师的;
那些视觉障碍者、听觉障碍者、言语障碍者或者尚且保留部分辨认或者自我约束能力的精神病病人,若未聘请到适合的辩护人的;
与或许会被断定为终身监禁或者死刑的被告人,假如他们还未找到心仪的辩护人为其争取合法权益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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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则为法院依法应予指定辩护的具体状况:第一,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为经济困难等缘由而没办法自行聘请辩护律师时;第二,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人、聋人、哑人,或是尚未彻底丧失自我意识和行为控制能力的精神病病人而未能聘请辩护律师者;除此之外,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涉案罪行可能致使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判决,且尚未委任辩护人为其辩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