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以后房地产证加名字离结婚以后如何分割
结婚以后房地产证加配偶名字,房地产是一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是均分,但也需要考量双方的贡献状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结婚以后房地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算夫妻一同财产吗
依据国内《民法典》有关规定可知,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富或物品,如无特别约定,皆是夫妇之间一同所有。因此,即便在结婚以后购房过程中,房地产证仅登记了某一方的名字,该房子一般仍会被视为夫妇二人共有些财产。
然而,在特定情形下,该规则亦有所例外。比如,若房子的资金主要源自一方爸爸妈妈且房地产证记录了出资较多的一方子女之名下,此时,该房地产则极大概被认定为付出相对较少一方的私人财产。
再者,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有一方提前支付了大多数甚至全部购房款项并有确凿证据表明此笔资金系其自有积蓄,即使房地产证仅标记其本人名字,该房地产仍大概归类为该方的个人资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常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
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结婚以后房地产证加配偶名字,房地产是一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是均分,但也需要考量双方的贡献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