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工作之余都爱借助空余时间赚点外快,假如大家业余还从事着设计、咨询、代理、开发等副业,大家这时和同意服务单位并不是雇佣关系,而是独立的劳务关系,那样这时大家就需要开票,需要缴纳增值税了,这个时候就涉及到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了。
1、什么是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从事劳务获得的所得,包含从事设计、装修、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字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与其他劳务获得的所得,为劳务报酬所得。
2、劳务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是什么?
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假如一次劳务的收入低于四千元,则减除八百元的成本,四千元以上的,减除收入的百分之二十,然后再按适用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款=劳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附劳务费计算依据:
1、不到4000元的,扣除成本800元:
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
2、收入超越4000元的,扣除20%的成本:
应纳税所得=收入*(1-20%)
3、收入超越20000元的,还要加成征收:20000元至50000元的加征五成,50000元以上的加征十成。
4、应纳税款可以用速算公式计算:
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收入低于20000元的,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0;
收入超越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
收入超越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3、劳务报酬与薪资薪金的关系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税发〔1994〕89号)规定:薪资、薪金所得是是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获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不同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没有这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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