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就公司事情通过的议案,就是股东会决议,这一决议的效力,可能是不成立、可撤销、无效或者有效,假如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话,该决议是无效的。那样,股东会决议在什么状况下无效?下面就和找法网记者一块去认识一下吧。
1、股东会决议在什么状况下无效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状况下无效。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1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依据股东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状况下无效。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1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依据股东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2、股东会决议包括的内容
1.会议基本状况:会议时间、地址、会议性质
2.会议公告状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公告时间、方法;到会股股东状况,股东弃权状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近日公告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状况:初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通常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由不可以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
4.会议决议状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率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降低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需要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同意建议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率。持反对或弃权建议的股东状况。
5.签署: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
3、股东会决议需要多少票数通过
若是普通议决,一般需要通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一半以上。其中,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公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议决事情,需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当决议反对票等于赞成票时,由董事长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法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降低注册资本的决议,与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需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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