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或许会由于经营需要等缘由裁减职员,这会触碰到公司很多职员的利益,假如没处置好的话将会引发很多问题。职员假如不幸是被裁减职员的其中一名,不只会失去原先的一份较为熟知的工作,还会导致经济上的损失,紧急的还会干扰到职业规划、家庭生活。
国内法律对公司裁员的数目和程序作了严格限制,只有在以下状况中,才能进行裁员:
1、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紧急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改革或者经营方法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职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没办法履行的。
并且,公司需要裁减职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应该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状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建议后,裁减职员策略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能裁减职员,不然其解除合同是无效的。
公司在裁减职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职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按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职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被裁剪的职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
2、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公司需要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支付补偿金的数额限制:劳动者月薪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规范按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支付补偿金的时间限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低于十二年。
最后,公司裁员的决定与职员的利益息息有关,如果是公司不按规定进行裁员,职员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保护我们的利益,如果是协商不成,可以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解决。若涉及金额较大,可以咨询劳动法方面的专业律师,以得到更好的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