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跟职员打造劳动关系后,未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过后才筹备好相应的合同,找职员补签劳动合同。而根据目前规定,公司在打造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是违法行为,职员有倡导赔偿、补偿等权利。
劳动法律规定,打造劳动关系后,公司要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以,依据公司补签书面合同的时间,职员可以倡导的权利如下:
1、公司在一个月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由于公司是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补签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公司在一个月后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第一,公司未准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这个时候职员有以下的权利:
1、是不是赞同公司补签劳动合同
虽然公司与职员已经打造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但公司补签劳动合同,职员有自主选择权。
2、职员赞同补签协议的,可以倡导两倍薪资赔偿
并且,公司支付两倍薪资,是从打造劳动关系的第二个月开始,到补签劳动合同的时间止。
注意,假如公司在打造劳动关系一年后签协议,那样职员只能倡导十一个月的薪资,由于超越一年没签书面合同,公司要签订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
3、职员不认可补签协议的,可以倡导经济补偿金
职员不认可补签协议,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支付经济补偿金时要根据以下的规范:
(1)按职员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职员支付一个月薪资。
(2)职员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规范计算;
(3)职员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职员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4)职员月薪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要按职员月平均薪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并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低于十二年。
最后,在日常,有的公司补签劳动合同时,有的职员并不清楚我们的权利,甚至直接忽略了赔偿、补偿,而公司自然是十分乐意的。因此,职员遇见公司补签协议时,要先确定我们的权利,并积极提出请求,维护我们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