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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演唱会网站收录别人演唱歌曲会构成侵权吗?

www.jianikea.com 2024-08-31 知识产权

犯罪后,在演唱会上,粉们在听到自己喜欢的歌星唱歌时,总会忍不住想把现场的歌声录下来,有些是为了自己将来慢慢回味,有是为了向朋友们炫耀传播,甚至有些推荐到网上来求点击量,但演唱会的音乐本身是一份作品,在演唱会网站收录别人演唱歌曲,可能就在不经意间侵有演唱者的表演者权。

表演者权,是指表演者依法对其表演所享有些权利。演唱者作为表演者中的一部分,他们也享有对自己演唱歌曲的表演者权利。

依规定,演唱者作为表演者享有以下权利:

1、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

3、现场直播权,即许可别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4、复制发行权,许可别人复制、发行录有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5、许可别人录音录像的权利,并获得报酬;

6、信息互联网直播权,即许可别人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因此,通常来讲,在演唱会网站收录别人演唱歌曲,没经过演唱者的赞同,是不可以用手机、录音机等设施网站收录的,不然将会侵犯演唱者的现场直播权、许可别人录音录像权,私自录制后放到网上推荐,甚至还可能侵犯演唱者未经许可别人不可以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权利。

但对于演唱会的音乐作品而言,有时在适当的范围内网站收录别人演唱歌曲是可以被法律所允许的,此时不构成侵权,具体如下:

1、获得演唱者自己赞同的首要条件下,是可以在演唱会现场录用歌曲的。譬如演唱者在开演唱前和开场时已经有作声明,可以用电子设施网站收录歌曲。

2、网站收录歌曲不做他用,只不过为了供个人赏析的,这是《著作权法》的第二十二条合理用的第一款情形。

3、该演唱会是一场免费别人已经唱过歌曲的表演,没向公众索要门票等成本,也没要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此时网站收录歌曲也是《著作权法》的第二十二条合理用的第一款情形。但应该注意的是,不收费的演唱会并未必等于慈善义演,慈善义演仅不对公众收费而已。

因此,在演唱会听歌是快乐的事情,假如没注意到这类侵犯表演者权利的雷区,是比较容易在现场网站收录歌曲时不经意间侵有演唱者权利的。所以,建议在用现场网站收录的歌曲时,不确定是不是合法的可以找个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Tags: 知识产权纠纷 著作权 音乐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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