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即可以进行逮捕。犯罪后又被逮捕的,由于尚未定罪处罚,所以法律上规定逮捕是期限限制的。并且,逮捕的时限跟案件审结的期限关联,所以可以先确定逮捕的时限规定。
按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时限规定如下:
1、不能超越2个月
2、延长1个月
假如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可以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3、延长2个月
有以下期限届满不可以侦查终结的情形即可以适用: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区域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4、再延长2个月
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延长两个月不可以审察终结的,经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
5、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要紧罪行的,则可以按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所以,依据不同状况,其实被逮捕后很难确定时限,实践中要依据案件的审理进度确定。
不过,假如法院判决犯罪行为人有罪,并且判处相应的刑期的,逮捕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譬如被判处有期徒刑,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最后,实践中,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那样将会进入法院审理程序。假如犯的罪名较重,并且可能被判处的刑期较长的,建议可以积极找个专业律师做从轻或减轻处罚辩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