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结结婚以后夫妻两个能互负忠诚义务,所以有的人会在结婚以前签订“忠诚协议”。不过,由于“忠诚协议”约定的是夫妻间的忠诚义务,并且为此约定有违约金,有的人担忧法律上不支持,将直接损害配偶一方的利益。
事实上,目前国内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忠诚协议”,不过,实践中,只须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将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承认“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
具体而言,结婚以前签订“忠诚协议”时,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1、被告没遭到任何胁迫的状况下自愿签订
假如一方被胁迫签订“忠诚协议”,虽然“忠诚协议”不是合同法意义上的协议,但,遭胁迫签订协议,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不可以得到法律保护。
2、协议内容不损害别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一旦“忠诚协议”会损害别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将会致使协议无效。
3、有益于维护婚姻关系和谐稳定,符合婚姻法的原则与精神
签订“忠诚协议”后,一方或双方将受协议约束,对维护婚姻关系和谐稳定有肯定用途。
最后,伴随目前相亲结婚人群的扩大,在打造婚姻关系的同时,也会对他们产生不信赖感,所以便会在结婚以前约定“忠诚协议”。但,该协议是不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需要确定协议内容,所以必要时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