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借钱的会被认定为夫妻一同债务,双方都要承担还款义务。所以有的人为防止他们偷偷借钱,最后自己也要还钱,便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个人债务个人承担。不过,这个时候要确定是不是有法律效力。
事实上,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要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会被认定为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法使他们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签订,并且损害国家利益的,那样,该协议的效力将没办法得到法院确认。
2、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协议也是无效的。
3、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不过,法律上除去明确以上无效的情形,还确定了对第三人的债务由一方承担的约定将限制法律效力。
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了解该约定时才有效,不然,债权人可以需要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因此,在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个人债务个人承担,目前只有对内具备法律效力,对外需要提供证据证明。
当然,假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借钱只用于个人的,其实不可以认定为夫妻一同债务,所以另一方也要还钱的,会直接遭到利益损失。所以,离婚时双方因此产生争议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