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房子交易时,为赚取更高的房价收益,出卖人先后跟不一样的人打造交易关系,即一房二卖。不过,其中一人已经办理房子过户,但,由于出卖人一房二卖将会产生违约的状况,所以便要担忧是不是能获得房子所有权。
实质中,交易双方签订房子交易合同,办理房子过户流程后,买受人一般就获得房子所有权。
并且,获得房子所有权后,买受人可以参考我们的意愿出租、出售房子,处分权不受干预。
不过,假如达成房子交易合同时有以下状况的,直接影响房子所有权的获得:
1、买受人非基于善意获得规范获得房子所有权
按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买受人可以获得房子所有权:
(1)房子买受人买房时是善意的;
(2)房子买受人以适当的价格出售;
(3)交易房子后,已经依法办理房子过户流程。
因此,在一房二卖中,买受人了解或者应当了解出卖人与别的人也签订了房子交易合同的,即非基于善意获得房子所有权,会致使房子交易合同无效。
2、买受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损害另外一个买受人的利益
被确定有以上状况的,将会产生以下的法律后果:
(1)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的房子交易合同无效;
(2)买受人应当将房子过户回出卖人;
(3)另一买受人可以需要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子过户、交房等。
所以,在一房二卖中,一方已经依法办理房子过户流程的,如果是存在以上状况的,照样不可以获得房子所有权。不过,如果是另一买受人提出异议,双方因此产生较大争议的,可以在必要时起诉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