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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肺炎疫情用人单位能否以新冠疫情属不可抗力为由暂停劳动合同?

www.zg091.com 2024-08-30 交通事故


本次新冠疫情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不可以预见、不可以防止且不可以克服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民法的一个法定免责条约。
因此,受疫情影响的民事合同主体可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条约,但劳动合同主体则不适用并不能因此暂停履行劳动合同。
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可以履行合同的,依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建议(一)》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疫情民事案件,要准确适用不可抗力的具体规定,严格把握适用条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等七部门《关于妥善处置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建议》(人社部发〔2020〕17号)第(一)条规定:“受疫情影响致使原劳动合同确实没办法履行的,不能采取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的做法,企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Tags: 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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