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夫妻感情破裂,甚至极度怨恨他们,所以双方离结婚以后,未抚养子女的一方想要行使探望权,或许会遭到他们的拒绝,剥夺了爸爸妈妈的探望权利。所以,被拒绝的一方为反抗他们,就会不给子女抚养费,结果损害了子女们的利益。
第一,探望子女和支付子女抚养费是不一样的法律问题,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给探望孩子时,另一方不可以拒绝继续支付子女抚养费。
不然的话,就是在损害子女的利益,子女们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支付抚养费的。
第二,夫妻离结婚以后,爸爸妈妈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就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不可以拒绝,而且还要帮助。
如果是不愿帮助,不给机会给他们与孩子接触的,那样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需要依法对子女进行探望。
他们又拒不实行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实行。
最后,如果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探望子女,会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也要由人民法院依法暂停探望的权利,所以不可以私自决定拒绝他们探望孩子。
当然,由于一方不给探望孩子,另一方又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的,那样就是损害子女们的利益,所以建议还是双方切莫感情用事,以孩子健康成长为上。并且,必要时可以积极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