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职员无过错的状况下,被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要按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由于经济补偿金是依据职员工作年限计算,并且每满一年就要支付一个月的薪资,所以,有的在公司做了比较久的职员,就会考虑经济补偿金最多计算年限。
实质中,公司向职员支付经济补偿金,是以职员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
具体而言,会依据以下的状况确定计算年限:
1、原则上,职员在该公司工作满一年即要支付一个月公司,并且计算年限无限制。
换句话说,就是职员在公司做了多少年,就要支付多少个月的薪资,即便职员已经在该公司干十几二十年以上。
2、假如职员月薪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公司要支付职员月平均薪资三倍的数额。
并且,最多是计算到十二年,即只能领取十二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注意,这里的月薪资按以下办法进行确定:
(1)职员的月薪资是其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资;
(2)职员在公司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其实质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薪资;
(3)并且,该薪资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算。
不过,这里有以下两个例外,职员可以不受十二年限制:
(1)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譬如所在公司分立或是被合并,导致原劳动合同没办法履行,双方协商后不可以变更合同达成共识,公司要解除合同的。
(2)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情况发生紧急困难,需要裁减职员的,因此跟职员解除劳动合同的。
最后,有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会借助职员对经济补偿金的不确定,跟职员另行协商约定补偿金,假如有欺骗的行为,致使职员遭受损失。如果是职员遭受的损失较大,那样建议可以在必要时准时申请劳动仲裁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