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以上计划搞个合伙事业,多方确定建议后达成一致,确定好出资、分红等要紧事情后,没订立书面协议就正式干活。那样,没签订书面协议是不是成立合伙,第一得看合伙需要满足的条件。
按有关法律规定,成立个人合伙时应该拥有以下几个条件:
1、合作伙伴
根据个人合伙有关法律规定,个人合伙的合作伙伴需要是自然人,而且不可以是法人、组织等。如果有其他法人参与的话,那样将可能是合伙企业。
2、合伙协议
合作伙伴在一同协商、自愿基础上达成共识,就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情订立书面协议。
但假如双方没订立书面协议,但其实已经拥有合伙的其他条件,那样可以找出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他们有口头协议,或者是有其他证据证明有合伙关系,同样可以认定为成立合伙关系。
3、合伙出资
合作伙伴的出资类型不限,既能够是实物形态的,如房子、资金、设施、工具等,也可以是无形财产,如劳务、技术以至信誉。
4、合伙经营
合伙是一同经营、一同劳动的关系,所以在一同出资的基础上,各位合作伙伴都应自主参与合伙经营。
5、合伙利益
合作伙伴是一同经营、共负盈亏的关系,所以假如合伙企业有盈利,那样应当共享。
所以,依据个人合伙成立的条件,其实是不是订立书面协议并不实质影响合伙,但为防止在债务与财产分割时产生纠纷,最好是积极订立书面协议明确。假如因此产生纠纷的,建议也可与时去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