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父债子还,天经地义,那借钱人在借了钱之后就死亡,就能直接让他的儿子还款,履行原先的借款合同,是否也就没问题呢?
事实上,父债子还在法律上并不是肯定正确的。
第一,借钱人借的钱是夫妻一同债务的,存活的一方是有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如借来的钱是用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与为负有法概念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抚养子女或者是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等,都是夫妻的一同债务,可以需要配偶还款。假如债务是赌债或者配偶能证明是个人债务,则配偶没还款的义务。
第二,借款若是个人债务的,可以需要继承人偿还,但继承人并不是就是儿子。
1、借钱人死亡的,留有遗嘱先按遗嘱继承,遗嘱的继承人就概括继承了债权债务,需要把借款人所欠的钱还上。
2、没遗嘱继承的,根据法定继承。而法定继承是根据下列顺序:
第一顺序:债权人的配偶、子女、爸爸妈妈。
第二顺序:债权人的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法定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后,也就负有了清偿债务的义务,每个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清偿借钱生活前所欠的钱。
而继承人舍弃继承权,也就无需承担还款的义务了,只能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意味着假如借钱人的儿子不想继承他爸爸的遗产,也就无需替他爸爸还钱了,此时的出借人就不可以强制需要出借人的儿子还钱,要找其他继承人。
最后,借钱人死亡不代表就直接他的儿子还钱,要看具体的状况,遇见人死债了,都不想还款的,可以积极的起诉,通过法律渠道维权,当然要倡导债权就要有证据,如果采集证据有困难的,可以找个律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