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地,租房时严谨点的会签订书面出租合同,但经熟人介绍租房时,有的人为图便捷不订合同,没签房子出租合同,将租房的主要事情口头说明一下,双方达成一致后即成。于是,有的承租人住了一段时间后,发现了更认可的租房,就会想随时走。但,承租人不受书面合同限制能否随时走,还要看出租合同的规定。
第一,可以明确的是,没签房子出租合同承租人不能随时搬走。
第二,这样的情况下承租人随时搬走的话要按以下处置:
1、有口头约定租期的,租期未到时承租人随时搬走构成违约。
普通人觉得白字黑字写下的才算合同,其实不然,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所以,没签订书面房子出租合同,但双方口头约定租金、租期的,双方需要按该约定履行义务。此时,假如口头约定的租期未到即搬走,就构成违约,承租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未约定租期是不按期出租,承租人即可以随时搬走。
在不按期出租中,双方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承租人可以随时搬走。
另外,以下三种状况即会被认定为不按期出租合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租期,具体包含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
(2)当事人约定出租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使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使用书面形式的,即视为不按期出租。
(3)出租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用出租物,出租人没提出异议的,原出租合同继续有效,但出租期限为不按期。
最后,没签房子出租合同时,不只会产生随时搬走的问题,出租人还或许会随时收回房屋,所以,若是遇见这样的情况的,发现出租人违反出租合同约定的,那样即可与时采取手段维权。不过,假如很难确定双方的确约定有租期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