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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

www.pnc9.com 2024-08-29 法律综合

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些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设定之后,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强制实行的财产不能作为抵押物。主要保障债权人在债务中不履行债务时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而这一优先受偿权是以设置抵押的实物形态变成值来达成的,所以抵押是以抵押人所有些实物形态为抵押主体,以不转移所有权和用权为方法作为债务担保的一种法律保障行为。

抵押的范围:为了保证债务人如期还债,总是以一些财产进行担保抵押。国内担保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些房子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些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用权、房子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些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赞同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Tags: 担保法 抵押 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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