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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期间受伤,学校有责任吗?

www.miezeng.com 2024-08-29 法律综合

常说可怜天下爸爸妈妈心,爸爸妈妈为了给孩子更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再苦再累都感觉值得,但看到我们的孩子从学校归来身上携带伤,内心是有多担忧和气愤,想着将孩子托付给学校,但学校却让孩子在校期间受伤,学校是否要负责任呢?

孩子在校期间受伤的,学校责任是分状况而言的。

1、孩子的年龄会干扰到学校的责任承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下)在婴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遭到人身损害的,婴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因为八周岁以下的孩子心智各方面都不成熟,对事物的理解不够充分,对我们的行为没办法做出正确地判断。孩子离开了爸爸妈妈在校期间就完全处于学校的看管,因此,法律对学校加重了举证责任,假如学校不可以证明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该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八周岁以上到十八周岁以下)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遭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因为此年龄段的孩子已经具有肯定的辨认能力,若是违背了学校的规章规范,不服从管理的致使人身损害的一般学校无需承担责任。


2、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无需承担责任。

孩子在校期间,学校对孩子尽到对学生的管理职责,譬如落实了校内的安全保护手段确保了学生安全;同时学校尽到了对学生的教育职责和照顾责任,拟定了有关的规章规范,并需要学生认真遵守,在学生与学生之间发生了不合符规章规范的行为时,认真地对学生进行了教育并准时采取弥补手段。 由于学校已经尽到了有关的职责的,当孩子在学校受伤时通过举证证明已经履行责任的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最后,假如学校没尽到职责的,是需要承担责任。可以先和校方就赔偿责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积极起诉来维护我们的权利。必要时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置。

Tags: 侵权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伤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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