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诉讼是指股东纯粹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向公司或者别的人提起的诉讼。
股东诉讼的情形主要有:请求支付已经合法宣布的股利的诉讼;需要查阅公司账簿和有关记录的诉讼;需要保护新股认购优先权的诉讼;对妨碍行使表决权提起的诉讼;因违反股东之间的协议提起的诉讼;对股东出售股份侵犯自己合法权益提起的诉讼等等。
股东派生诉讼是指企业的正当权益遭到侵害,而公司怠于或拒绝追究侵害人的责任时,股东为了企业的利益以我们的名义替代公司对侵害人提起的诉讼,又称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派生诉讼的情形主要有:董事、监事、高级员工的违法越权行为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诉讼,如董事、监事、高级员工收纳贿赂、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自营或为别人经营与其所任职的公司相同种类的营业活动;董事、监事、高级员工和控制股东违反对公司所负的诚信义务或因此产生的损害赔偿诉讼,如董事、监事、高级员工紧急的玩忽职守、浪费公司资产、出卖公司控制权、董事、监事、高级员工或控制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买卖损害公司利益的诉讼;公司股东对公司外部人侵害公司合法权益提起的诉讼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