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假如自己没过错行为的,按规定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过,依据不同状况,要给的经济补偿的规范也不尽相同。所以,被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要先确定经济补偿金的规范、计算,与所包含的范围。
实质中,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金按以下标准: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拒不支付薪资与延长工作时间,与支付低于当地薪资标准的薪资报酬的,要加发薪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时,按其在该单位具体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等于一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金:
(1)由于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可以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可以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职位后仍不可以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没办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之后不可以变更合同达成共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情况发生紧急困难,需要裁减职员的。
最后,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要依据实质状况确定经济补偿金,假如双方对经济补偿金存在争议的,并且涉及的数额较大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根据劳动争议解决方法处置,双方争议较大的,还可以找个善于的律师介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