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6周岁。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打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管制期限: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3年。3.拘役期限: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1年。4.有期徒刑期限:6个月以上15年以下,特别状况下最高20年,数罪并罚最高20年。5.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可以少于2个月。6.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不可以少于1年。7.剥夺政治权利:1年以上5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实行。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8.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实行完毕或者赦免将来,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过失犯罪不构成累犯。风险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实行完毕或者赦免将来,在任何时候再犯风险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9.减刑后实质实行的期限: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可以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可以少于10年。lO.假释适用的期限、条件: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质实行lO年以上。累犯与因杀人、爆炸、打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11.追诉时效: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lo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假如20年将来觉得需要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12.辩护每人数:1—2人。13.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侦查职员的人数:不能少于2人。14.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期限: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察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15.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期限: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察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El以内。16.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能超越12个月。17.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能超越6个月。18.传唤、拘传期限:持续时间最长低于12个小时。19.公告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期限:除有碍侦查或者没办法公告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是什么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公告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20.拘留后进行讯问期限:拘留后24小时以内。21.拘留期限:最长低于37日。22.审察批捕期限: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7日以内。23.公告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期限:除有碍侦查或者没办法公告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是什么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公告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24.逮捕后进行讯问期限:逮捕后24小时以内。25.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侦查职员人数:不能少于2人。26.一般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低于7个月。27.审察起诉期限:1个半月。28.补充侦查期限:1个月。29.补充侦查次数:2次为限。30.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期限: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31.一审合议庭人数:基层法院一审由审判员3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中院一审由审判员3人;高院、最高院一审由审判员3—7人。32.上诉或抗诉案件合议庭人数:审判员3—5人。33.死刑复核案件合议庭人数:审判员3人。34.一审公诉审理期限:最长低于受理后2个半月。35.浅易程序审理期限:最长低于受理后20日内。36.上诉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日。37.二审审理期限:最长低于受理后2个半月。38.审判监督程序提审、再审审理期限:最长低于做出提审、再审决定后6个月。
39.死刑出货实行期限: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实行死刑的命令后7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