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经济进步比较迅速的状况下,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难免会涉及债务债权关系,也有不少其他人借钱不还的状况发生,那样其他人欠钱不还要如何追债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知道。
其他人欠钱不还追债绝招
防患于未然是最高境界
进入诉讼程序、使用方法律武器追债,是企业和个人不能已的选择,可以防患于未然才是避免追债风险的最高境界。“第一是要对商业风险有足够的认识,达成对他们的实行能力进行调查。”法官说。
发生经济联系前,知道他们企业的资信是最基本的工作。对于企业来讲,先调查他们的工商登记资料。在查工商登记资料时,有的工商局不只提供简单的注册资料,有时还会提供该企业详细的年审及企业变更资料,这类资料是知道企业资信的要紧途径,只有结合这类资料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全方位知道,才能真的知道企业的资信。
李代桃僵催款兵法——设定抵押与担保
“李代桃僵催款兵法”的巧妙即在于用债务人的担保或抵押财产来解决债务,抵押追债是债权人藉以催追债务的万全之策。
1、设定抵押权在实践中,设定抵押权的方法情形大致如下:
在有关经济合同的主文中直接订有抵押条约。
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书机抵押合同或协议
不需要另订抵押协议或合同,而是将抵押的有关内容在原债权文书中写明。
既无书面抵押合同或协议,也没将立抵押的状况载于原债权文书,只不过在客观上形成了某种抵押事实。
2、行使对抵押物的占有权及其例外情形。
依据抵押合同,由抵押权人行使对抵押物的占有权。
依据抵押合同,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
3、达成抵押权李代桃僵,在发生借贷关系时,事先设置担保或者用抵押物品代替债务,是追债公司应该使用的安全防范手段。俗话说,无商不奸 。商场中尔虞我诈的现象是常常发生的,“皮包”公司,“车花枕头外面光”这些的公司、企业也不在少数。因此,设置担保,预先留一手还是完全必要的。
缩减追债的时间——合同约定仲裁节省时间
立完案,法院查封他们财产后,企业应充分筹备材料,积极应诉,使判决能尽量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只有证据充足,法院才能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诉讼阶段,按国内《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一般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两审终审。借助审限转移资产、拖延时间是债务人逃避债务的惯常手法。这对一些急于要钱的当事人来讲是比较难受的。
面对法院时效上的问题,一些对现金流动需要比较高的当事人也可在刚开始签协议时与他们约定发生问题时通过仲裁解决,明确约定仲裁地址及仲裁庭,仲裁一裁生效便可以申请实行,无需经过二审,这样,可满足时间快捷的需要。
普通追债方法
直接知道,当面追债
不少债务是碍于情面,不好意思问,致使他们也赖皮一样不还的。追债的第一步当然是要直接知道的问了解,当面提出。如此一来可以让他们明确所欠债务,二来也表达我们的意向。
书面公告,防止姑息养奸
进入市场经济,发生经济纠纷在所难免,但一旦发生,就要果断出击。”若是由于欠债发生纠纷,需要态度坚决地采取法律行动解决,不要由于数额少,他们口头承诺而一拖再拖,中了他们的“缓兵之计”,等他们转移资产,再采取法律行动已是无济于事。不少货款纠纷案件,最后没办法追回货款都是因为当事人“姑息养奸”导致的。
发律师函震慑债务人
到法院起诉前,向他们发律师函,给他们法律的震慑,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也是可以考虑的办法。
诉讼追债
起诉前申请冻结他们资产
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法院判决胜诉后,有时因为欠债人没可实行财产,或许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手段,申请法院迅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后实行到位第一步。同时应该注意的是,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需要在申请诉前保全15日内提起诉讼,不然诉前保全将无效。
注意实行时效
“诉讼双方中有一方是个人的,在判决胜诉后的一年时间内申请强制实行是有效的,双方都是法人的,在判决胜诉后的半年时间内申请实行才是有效的。假如超越法按期限不申请实行,就丧失了强制实行申请权。”两位法官都觉得,申请强制实行的时效问题需要引起申请实行人的看重。记者获悉,过去发生过如此的事:一律师在代理一经济纠纷案件胜诉后,从法院领回判决书,因为事情较多,忘了告诉当事人,也没申请实行,等发现时已过了实行时效,没办法申请实行,40多万的胜诉款没办法追回。当事人一怒之下就把该律师告上法院。虽然如此的事不多,但作为教训也非常值得债权人吸取。
需要注意的地方
关于证据及财产线索的采集可以委托专业律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