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上,假如公司安排了加班的,一般是以完成某个工作任务为目的,但在实质中,有的公司在下班时间安排会议。由于已经不是上班时间,格外占用了职员的时间,所以,有的人觉得这时需要支付加班费才过得去。
一般上,大家理解的加班是指劳动者按单位需要,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从事工作。而在法律上,所谓的加班,包含加班、加点。而加点,是指在标准工作日以外继续工作,因此,像周末会议、业务交流就属“加班”。所以,并非说非得有个工作任务才算是加班。
如果在下班时间开了个周末会议的,那样就应该是“加班”,公司需要根据下面的规范给加班费:
1、平常加班,单位应该支付高于薪资的150%的工作作为报酬;
2、休息日加班,单位应当支付高于薪资的200%的薪资作为报酬;
3、年休假加班:须经职工本人赞同,如加班应该根据职工薪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薪资报酬。
如果公司那边不给发加班薪资的,那样劳动者可以采集有关证据材料按劳动争议解决方法处置:
1、试着找公司协商
假如加班时间并不长,那样建议可以先试着找公司协商,如此也好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并且也比较有益于处置双方之间的关系,不至于一下子就针锋相对的,毕竟只不过为了一点加班费的事。
2、找人进行调解下
如果感觉就自己和公司协商没什么底气的话,那样下面可以找个较为中间的人去调解。或是双方在经过协商根本不可以一致的,那就能需要有关机构调解。一般上,当事人可以需要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去申请劳动仲裁
在你们双方经过协商不成,又不愿调解的,那就可依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约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准时去法院诉讼
在经过上面的办法,尤其是走过劳动仲裁之后,这个问题还是没能解决的,刚好你们关于加班费的事也涉及较多人的,那样最好可以将采集到的证据整理到法院起诉。
其实,在实质中,如果遇见说公司下班后还安排什么会议,一定是会有不少公司不想负担加班费的,如果真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加班”,那这就是违规的,权益受损的劳动者就能积极采取上面的办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