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家庭的破碎,受伤害最大的,莫过于这个家庭中的子女。离婚家庭子女抚养问题的重点,在于如何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在处置这一问题上,应该说婚姻法充分的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
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益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爸爸妈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状况妥善解决。
协议处置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假如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在离婚之诉中,假如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共识,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紧急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子女不足两周岁假如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样考虑到子女较小,愈加需要妈妈的照顾,有些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结婚以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假如母方有特殊缘由,事实上不可以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特殊缘由主如果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或其他紧急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状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益于其成长。
子女随爸爸妈妈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爸爸妈妈或者外祖爸爸妈妈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原因。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原因,假如子女与祖爸爸妈妈关系较密切,那样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状况下。
假如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或者有吸毒、盗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状况,那样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块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爸爸妈妈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
比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样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原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子女在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肯定的分辨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置子女随哪个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这并非说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便选择随哪个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备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建议。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建议。依据以上法律,假如你有权需要子女随你生活,那样无论你是在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时,都请针对实质状况与你的律师协商,以最大限度的争取你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