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日常,不少人都听说过“人死债消”这种说法,但这其实是一种误解,人死并不是债消,两者没势必联系。事实上,无论是债务人死亡,还是债权人死亡,债务依旧存在,债务人仍需要清偿欠款。
债务不因一方当事人死亡而消灭
现实日常,一方因为各种缘由借钱给另一方是常事,双方也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债权债务关系不会因借贷的一方死亡而消灭。
根据《继承法》及有关司法讲解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含: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子、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些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其中包含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这样来看,债权人借钱给债务人形成的债权,是遗产的一种,是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的。换句话讲,债权人死亡,债务依旧存在,债务人仍然需要清偿欠款,只不过其还款对象变成了债权人的继承人罢了。
那样什么是债权人的继承人呢?
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且遗产根据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爸爸妈妈。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其中“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爸爸妈妈”,包含生爸爸妈妈、养爸爸妈妈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爸爸妈妈。“兄弟姐妹”,包含同爸爸妈妈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值得注意的是,遗产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只有在没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因此,在实践中,当债权人死亡时,债务人仍要向其老婆、子女或爸爸妈妈清偿相应的欠款,至于他们如何分配就与债务人无关了。假如因此发生纠纷的,无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的亲属,建议找个专业的债权债务律师详细咨询,特别是涉及金额大的状况,找律师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