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的姐姐前年结婚(当时只有19周岁),结婚以后与其老公感情不和,需要离婚,但其老公不认可。于是,她想到法院起诉离婚。
你问:登记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会致使婚姻无效吗?她应当起诉离婚,还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婚姻法》第10条规定了婚姻无效的情形,其中包含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讲解(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为李某的姐姐目前已超越了20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所以她的婚姻是有效的,不可以再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而应当向法院起诉离婚。至于离婚的条件规定在《婚姻法》第32条,其内容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