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中,有的外商为隐藏自己投资人的身份,就找个显名的投资人出面当实质投资人。但,即便如此也可以正常拿到分红,但外商隐名投资人想要转为正式股东,那样就需要根据肯定的手续,第一是要先将自己光明化。
通常情况中,外商隐名投资人要转为正式股东,重点就在显名股东。外商投资人第一要需要名义出资人将该部分股权出售出来,在签订出售合同后,并经过公司股东会通过,这样就能转为正式股东了。
外商隐名投资人想要转为正式股东就要看显名投资人,想要争取的话,就得根据国内法律规定。在实质中,关于外商隐名出资的,国内现在没明确的规定,但实践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讲解(一)》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没有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没有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
所以,假如没经过审批的委托协议并不是无效,而是还未生效,假如外商隐名投资确实存在违反准入规范的状况,依《合同法》将归于无效。
不过,虽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确认隐名投资者的股东资格,但在实质投资者已实质出资,其他股东认同隐名投资者股东身份与人民法院或当事人在诉讼期间变更实质投资者为股东征得了外商投资审批机构赞同的状况下存在例外。
最后,实质中本来隐名投资人与显名投资人之间有借贷的关系,在表面上的关系并不明朗,所以,在转为正式股东问题上,建议最好可以在必要的时候找个专业律师问下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