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债权职员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免除债务有几个特征: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哪些原因,这类缘由是不是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为免费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舍弃债权,不再需要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3、免除无需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譬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公告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法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倡导债权,超越诉讼时效期,也产生债务免除的成效。
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赞同,不然不生法律效力。
免除债务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譬如,债权人表示只须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附解除条件的免除譬如,赠与人表示赠与合同成立后,假如赠与人经济情况恶化,赠与合同不再履行。附生效期限的免除譬如,出租人公告承租人下月1号开始不必再支付房租。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譬如,出卖人公告买受人,其售予买受人产品的八折打折月底终止。
免除债务应当公告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免除为舍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成效,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能撤回。
免除债务的行为产生如下法律成效:
1、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以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譬如,债务人乙欠债权人甲100万元贷款,甲公告乙只须偿还80万元,除去20万元债务。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免除的部分不必再履行,但尚未免除的部分仍要履行。债权人免除全部债务譬如,服饰加工部向服饰定作人表明不收取服饰加工费、免除全部债务的,全部债务不必再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因此终止。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状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去他们债务,也等于舍弃了我们的债权,债权消灭,从是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等也随之消灭。譬如甲免除去乙的债务,为乙提供履行担保的丙的保证责任没了存在基础,势必一同消灭。但,免除担保债务的,不影响被担保的债务的存在。譬如甲免除去丙的担保义务,不等于免除去乙的债务,乙仍然要履行债务。
债务的免除不能损害第三人利益。譬如,债权人甲将它对于债务人乙的债权质押给了丙,假如甲免除乙的债务,丙对甲享有些质权也不复存在了,这有损丙的利益。因此,对于已就债权设定担保权益的债权人,不能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以此对抗担保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