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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公民怎么样办理继承海外遗产

www.dcog88.com 2024-08-12 婚姻家庭

中国公民继承海外遗产,要依据国际惯例,参照财产所在地国家的法律规定办理。继承境外遗产,一般都要在国内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有时还要办理《亲属关系证明书》、《结婚证明书》等。继承人中有舍弃继承权的,要向公证机关提供《舍弃继承权声明书》。

继承人死亡的,要附《死亡证明书》;代位继承的,要附被代位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及代位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书》,如没与被代位继承人同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的,其证明书要写明被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惟一儿子或女儿,是被继承人遗产的惟一合法继承人。

继承人可以提供遗产确实状况的,可以在《继承权证明书》上写明遗产的性质、数目、所在地址,不知详细地址的可写上“在XX处留有些遗产”或“在任何地方的任何遗产”。

没遗嘱的,可以出具《无遗嘱证明书》,说明死者生前无遗嘱,或其亲属在遗物中探寻,没发现任何遗嘱的状况。

在办理完有关的公证事情后,继承在外国遗产的公证文书一般都要经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然后开始办投资理财产继承事宜。一般是先向遗产所在国申报缴纳遗产税,而后再向遗产所在地法院申请继承遗产,在法院进行审察确认后,发给“遗产执管证”后,即获得合法领取和处分遗产的权利,在清偿完被继承人的所有债务后,剩下的部分才归继承人继承。

来自:华律网

Tags: 婚姻家庭 继承编 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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