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子出租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的材料
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房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职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子出租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假如属共有房子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赞同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子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3、承租人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我们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房子出租合同的一方当事人需要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需要登记备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持出租合同及自己一方应当提交的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房产买卖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