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案情:
昨日,本报接到南昌民李女性的投诉称,她家坐落于文教路338号的实体门店让人敲坏了。她怀疑这与楼上酒店装修有关,“他们将过道改导致厕所,下水管道从楼上楼延伸至她家门店门前。虽然曾3次拆除管道,但他们仍不愿协调此事”。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李女性家的门店门前看到,下水管道被拆的痕迹依旧存在。李女性说,她期望他们可以将下水管道的洞填平并恢复原样,并修理好被砸的门店大门。
为此,记者联系了正在装修的**时髦酒店的一名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因为房子结构问题,下水管道只能通过楼面延伸到下方,酒店在装修前曾与该门店的承租人打过招呼,是在他们的默认下完成的。房主得知此事后,没先与他们交流,而是将已安装的下水管道拆除。据估算,3次拆除下水管道导致的损失达1.5万元,若李女性想承担这笔损失赔偿,他们想同意房主需要恢复楼面上的洞。
另外,酒店方还强调,李女性家门店门被砸并没目击者证实为他们所为。
律师说法:不可以私自拆除
针对此事,江-西张*宝律师指出,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借助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可能防止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导致损害;导致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阳台楼板以下的空间应当是一楼业主,酒店装修安装下水管道延伸至别人空间涉嫌侵权。
张律师同时觉得,作为一楼业主维权也要合法,不可以私自拆除,为此导致的损失他们有权索要赔偿,但索赔金额须得到双方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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