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对出租物不享有处分权,因此,承租人不可以擅自转租,需要转租的,须经出租人赞同。承租人经出租人赞同转租的,承租人与第三人之间形成新的出租关系,但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出租关系不因转租而受影响,原出租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仍应向出租人承担支付租金、在出租期间届满时返还出租物的义务,第三人对出租物导致损失的,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赔偿损失,再向第三人追偿。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赞同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由于承租人擅自转租的行为,破坏了出租人对承租人的信赖,损害了出租人的处分权,同时因出租物的转移占有使出租人没办法对出租物的用法情况进行监督,尤其是在国内的房子出租中,有的人借助转租的形式将租来的房子层层出租,使出租房子的租金过高,以获得暴利,既侵害了房子所有人的利益,也损害了实质承租人的利益,所以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