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众朋友们好!近两年大家都注意到一个社会现象,那就是离婚率在不断地上升,透析这类婚姻案件的背后,大家发现了一个规律,那就是发现婚外情所引发的婚姻纠纷,也在不断地上升。所以今天大家一块儿看一块婚外情所涉及到的案例,并且剖析其中所涉及到的一些法律问题,或许会对朋友们有所启发、有所提示。
这一块案件是是北京所审理的一块很哄动的案件,为何它哄动呢?是由于因为婚外情而把当事人送进了监狱。好,大家目前来看一下,这起案件的具体的状况,有一天这个女性在家接到这么一个电话,里面无人说话,她问喂喂你找哪个啊,无人说话,一会儿就听见一个孩子咿咿呀呀的声音,下面就听到一个她很熟知的一个女人的声音,这个声音是这么说的,说你到底计划大家两个如何解决啊?你得说话啊。而另外一个声音则让她一听就分辨出来了,那个声音是她的老公,她的老公说,那你说如何解决啊?我目前也不可以离婚。下面又听到这位女人就说,说你知不知道?你如此搞下去是要犯罪的,是重婚罪,这位女性越听越糊涂,她终于想起来,电话里的那个女性的声音不是其他人,是今年新年刚刚离开她们家的一个保姆。
我们的老公如何会从半年前从家离职的保姆,他们两个在一块,而且还有一个孩子的声音,她如何想也想不知道,就有一点儿糊涂了。后来她就回想起这期间老公的表现,发现老公这期间常常非常晚回家,老说厂子里有事,要住在单位,不可以回来。她就在想,是否老公有哪些事瞒着自己呢?后来这位女人就想了一个方法,说不如我下班将来到单位去看看单位,看看他到底是否在厂子里住。如此这位女人就偷偷地在下班的时候跑到了老公的工作单位,然而她发现老公并没像所说的那样,由于厂子忙在单位加班,而是她老公开车下班将来直接奔着望京的一个方向就去了。那样她就叫出租车紧跟着她老公的车往后跟踪,但由于老公的车开得非常快她跟不上,一连几天都是这样的情况,而晚上的时候她老公给她回电话,说单位加班特别忙,我不可以回来了。于是她感觉非常着急,不了解该如何解决?后来她就想到咱们社会上目前一个比较常见的一个机构,所谓的调查公司,她有一个俗名调查公司叫做侦探事务所。她就想,我去找他们帮忙去,于是她把老公的照片和工作单位的地址还有车牌号就给了这家侦探公司,侦探公司果真也成功地跟踪了她的老公,并且拍摄了相应的照片,拍完的照片拿回来,让这位女性傻了眼。原来她的老公早就与小保姆在一块生活居住,而且还有一个大概一岁左右的孩子和他们在一块。
回过头来想,原来可能是老公和小保姆在家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婚外情,那样这个孩子生的时候,为了防止真相暴露,老公就把小保姆藏到了一边,躲了起来。这下老婆很地愤怒和生气,尽管这样,她还是等老公回来的时候,就非常小心、非常试探性的问老公,说你老老实实的告诉我,是否在外头有哪些事瞒着我,倘若说你真的是有哪些瞒着我的话,你讲出我也能原谅你,但老公居然笑嘻嘻地跟她讲,瞧你说的什么地方有些事,你这不是瞎猜瞎想吗?这位女性听完老公的这番话,真的是凉了心,于是她就在想,她得找律师,从法律上给她一个说法,不可以这种状况就如此保持下去,她感觉非常委屈。那样律师经过剖析,觉得她的老公大概构成了重婚罪的行为。但这位女性心里很地犹豫,她不了解到底是否应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倡导我们的权益。就在这时,老公向她提出来要分居,分居的原因是说大家的感情已经破裂了,我不想再跟你一块过了。立案的时候,法官告诉他们,说不可以,你虽然拍到了你的老公和小保姆在一块生活的照片,但对于大家重婚罪来讲,你这个立案的证据是不足的。那样有的朋友就要问了,为何这个重婚罪的这个立案这么难呢?这是由于大家国家法律对于重婚罪有它特别的规定。大家觉得重婚罪是一个自诉罪名,自诉罪名的意思就是说,不告不理,你觉得当事人有这个罪了,你需要主动去起诉,而且这个自诉罪名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无需向大家普通的刑事犯罪,先到公安局去报案,经过公安局的立案侦查,在移送到人民检查院,由人民检查院再审察起诉,最后移动到人民法院审判,普通的刑事案件要经过这三部,但这个重婚的自诉案件是无需的。换言之,你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去提起诉讼,但有一个条件限制,限制是什么呢?就是说你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所以回到这个重婚罪的案件里,那样也就是说作为自诉人的这位原告,这位老婆她得证明一点,证明她的老公和小保姆确实存在着重婚行为。
好,大家过去在以前的节目当中说过,说重婚有两种,一种叫做法律重婚,又叫登记重婚,另外一种叫做事实重婚。法律重婚当然它的证据好查证,仅需到民政部门去查一查,看他们有没登记结婚过就能。可是事实重婚就非常难了,由于它从法律的界定来讲,它需要可以证明老公和小保姆长期以夫妻名义在一块同居、生活和居住,这下就难倒了大家的当事人,也难倒了律师。在这样的情况下,采取了一个方法,大家找到了她的老公和小保姆在一块生活的社区,这个社区有一个基层组织,叫做居民委员会,还有一个基层组织叫做派出所。当时大家找到派出所机构将来,把这个状况向他们反映,派出所对于这位女人所遭到的遭遇也比较同情,想帮助她做一些状况的调查,但警力有很有限,后来大家找到居民委员会将来,居民委员会知道这个状况将来表示也想提供相应的一些线索。结果居民委员会的员工帮助律师和当事人查证到一个很确凿的一个证据,这个证据是什么呢?那就是过去这个居民委员会对这个小区所有些住户做了一个统计,这个统计叫做育龄妇女登记卡,他们对于一些到了育龄的妇女,依据计划生育部门布置的每年统计的工作要有一个统计。就发现这个育龄妇女登记卡上确实登记的有这家人,写的是夫某某,下面一排写的是妻某某,在下面一排写的是子某某。这个居委会说了,大家登记的时候他们就说,她是老婆,他是老公,他是孩子。而且那个卡片也经过居委会的员工的核实和签字,说要不是你们来,大家就以为他们是夫妻。另外还有一张统计表叫做外来人口住户登记表,同样在这份登记表里面,大家看到了这三项登记。所以律师如获至宝的把这个登记材料提交到了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当即就给这个案件立了案,应该说立案之后,大家的原告,也就是这个自诉人应该说松了口气,可是没过两天,忽然发生一件意料之外的事件,她的老公气势汹汹的跑到她住的地方,拿了一把斧头,使劲的砸门,把她真是吓坏了,她的老公在外面可以说是咆哮着她讲,说你居然跑到法院去告我,告我重婚罪,你是否知道重婚罪是要坐牢的,你想害死我。她老公这么骂她,而且猛着劲的砸门。吓得这个女的在家直哭,后来这位女性想起了报警,直到110的民警赶到现场,她的老公才仓惶的跑了。那样后来这位女性向法院知道,才了解是什么问题呢?人民法院在把这个重婚罪的案件立案之后,就公告她的老公,并且公告小保姆,向他送达起诉书和开庭传票。
于是法院就告诉这个原告,告诉这个老婆,说因为你告的是两个被告,两个被告都涉嫌重婚行为,但大家只找到一个被告,另外一个被告找不到了,所以不可以够正常的开庭审理,你看如何解决?要么大家把案件往后延期,要么你先撤诉,等到找到被告二的下落的时候,大家再开庭。作为自诉人的这位老婆感觉很地委屈,的的确确,她为了追究老公的这个重婚行为已经付出了非常大的代价,但她决定要把这件事情进行到底,所以这个老婆采取的手段是什么呢?她和律师包含这个调查公司,进一步联手来查找这个被告二的下落,后来经过律师的打听,了解这个被告二老家在河南,于是大家就南下到她的村里边,到这个小保姆的家乡去了,在家乡大家找了两个机构,一个是村委会、一个是派出所。从派出所大家调取到了这个小保姆的婚姻情况和自然人的登记情况,包含她的户籍,包含她的年龄出生年月日,如此一些真实身份的状况,另外大家还找到了当地的村委会,村委会当时提供了一个状况是什么呢?他说很好,说今年的时候,的确新年的时候这个小保姆回到大家村里来过,而且还带来一个北京的男性和一个孩子,当时他们跟村里边说,说她在北京结了婚,这次是新年回家探亲,但住了没多长时间,人就走了。是这样的情况,所以通过这个线索大家得知了小保姆和这位本案的被告与她的老公的确一块儿回来过,并且回来探亲期间仍然是以夫妻名义宣称的。大伙感觉比较振奋,期望可以继续查证到相应的一些线索.
就在这时,大家又得到另外一个消息,说她的老公到新疆的某个城市去重做一个项目工程,而且去做的时候还带上了哪个呢?带上了小保姆的哥哥,后来大家就剖析,是否会小保姆在这个地方去了呢?于是大伙又风尘仆仆赶到了新疆这个城市。最后也找到了她的老公所在这个工程项目的所在地,经过知道,的确她的老公和小保姆,也就是第三者的哥哥都在这儿做项目,但让人遗憾的是,大家一直没查到小保姆的下落,然而法院的案件还等着审理,也就是说,查证到被告二小保姆的下落成了本案至关要紧的一个环节。如何解决?于是大伙就开始剖析和排查,就在想:作为一个外地的女人,又携带一个孩子,那样她非常担忧法院找到她,她会选择什么地方躲起来呢?躲在北京可能是不现实的,当时大家觉得北京可能是最危险的地方,家乡也去过了,没,那样亲戚朋友那儿也就是她的哥哥那儿也没看到,会在什么地方呢?当时大家剖析的结果是觉得大概藏在一个离她的家乡非常近的附近的一个小城镇里边,由于如此的话,可能有不少老乡在那儿打工,在那儿生活,而她离家乡比较近,家的族人也可以随时有个啥事来照应她一下,照应孩子。当时大家把目的锁定在河南的一个小城市,找到这个小城市之后呢,大家当时通过地方的一些线索,到处的排查,特别是调查公司,包含一些特别支持和想帮助这位老婆的一些热心的朋友,都到这个小城市去查找相应的线索。
最后通过大伙的努力剖析,找到了一片河南人打工、生活居住特别集中的这么一个地区,还果然就发现了小保姆和孩子的踪影,原来这个小保姆把这个孩子,他们找了一个出租的这么,承租了这么一个房屋躲在里边,而且很地小心,在调查企业的职员连续蹲守28天的时间里头,几乎小保姆除去买菜做饭以外,基本上不外出,发现这个要紧线索之后,大家立刻与北京的法院刑事审判厅联系,北京的刑事审判厅也很地负责任,当即就和河南当地,就是当地这个小城市的法院新近联系,跟他们联系,需要锁定目的,大家要下达开庭手续。最后在历程了长达一年半的这种追踪被告的如此的努力之后,北京的法院和河南当地法院的法官,一块找到了这个小保姆的住处。当法官敲开她的门的时候,就问她,说你是否某某,问她的名字你是否某某,这个小保姆第一句话说,我不是。后来法官告诉她,你必须要向大家说明你的真实身份,假如你欺骗大家的话,你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样到这时,这个小保姆的心理防线彻底地崩溃,反问了法官一句话,就说你们是如何找到我的?然而法官不会理会她这类询问了,当即法官向她下达了开庭的手续,包含起诉书、包含开庭的传票,并且告诉她你必须要根据大家法院公告的开庭时间,按时到庭,不然的话大家有权利对你采取强制手段。
那样说到这儿的时候,可能朋友要问,就是为何说必须要找到这个被告二呢?是由于大家国家的重婚罪规定,小保姆在里面的身份是什么呢?她是明知她人有配偶,而与之发生重婚行为,她在他们家原来做保姆的时候,她是非常自然了解和她在一块同居的这位男性是有妇之夫。换言之其他人是有配偶你是明知的,你既然明知的话你还和他发生这种同居的行为,或者说是重婚行为的话,也是大家讲的重婚罪的一个犯罪主体。所以小保姆虽然她本人是未婚的,她以前没结过婚是单身,但她也是重婚罪的一个主体,所以只有两个被告都到庭的状况下,大家才可以查明两个被告是否有一个重婚的犯罪行为。
历程这一系列波折之后,终于份,大家迎来了这个案件的开庭审理,当时所有了解这件事情的热心的朋友和周围的一些基层的组织,还包含一些大众媒体都参与到这个案件里面来,这个案件开庭的审理和律师预先所设计的思路可能有一些出路,在庭审当中两个被告向法庭的答辩居然是什么呢?他说大家是有性行为,大家的确也生了这个孩子,但大家没同居过,大家根本就没在一块住过,所以根本也谈不到重婚,而原告方一直是觉得,你们不只在一块同居,而且是以夫妻名义一块长期同居,所以说你们肯定是构成了重婚行为,不只这样,作为自诉的原告律师还觉得,你们重婚的这个犯罪情节,很地恶劣,导致的后果很紧急,对于人民法院的开庭的手续你们一直采取的这种躲避的办法,而且在此期间还对原告,对这位女性的人身安全多次威胁,甚至纠集亲友来威胁这位女性,还跑到这位女性的工作单位,大吵大闹,给原告在精神上和工作上都导致很大的影响,所以原告方坚决需要法庭予以严惩,需要重判。由于大家国家刑法对于重婚罪的规定,它是说,就是假如构成重婚行为的话,将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换言之这个案件的定罪是一个重点,定罪之后的量刑又是一个重点。你是判几个月的拘役还是判两年的有期徒刑呢,这是有天壤之别的,然而在这个庭审的过程当中,双方都出示了我们的证据,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被告方就找了一些朋友,找了工作单位,还找了原来的村民,还包含租房的人,出示了不少书证,包含经过公证机关所做的公证的书证,他们证明的一个核心的意思是要证明,证明两个人没有同居的事实。说到这儿的时候,我要向观众朋友们讲解一下,那样这种事实重婚大家定罪的一个重点性的事实的要素是什么呢?那就是必须要证明本案两个被告,存在着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生活居住的如此一个事实,只有这一点得到法律的认定之后,大家才大概去谈到一个认定重婚罪的问题。
所以两个人是否有同居,是否以夫妻名义对外宣称,成了整个案件庭审过程当中的一个辩论的焦点,而原告方向法庭提交的那些证据,特别是居民委员会所出示的育龄妇女登记卡,还有外来务工职员的一个登记卡,成了重点性的证据。不少平时的当事人都会问大家律师,说你们跟大家讲讲,这个重婚罪我如何才能抓到他重婚的证据,如何才能把他诉之法律。那样其实我刚刚所举的这个例,非常典型的就说明了这一点,也就是说居民委员会的这个统计,大家从法律的意义上会理解为,两个被告对外是以身份来宣称的呢?那样他对居民委员会、对计划生育如此的部门,他是以夫妻名义在对外宣称的,他不是说只不过两个不相干的一个同居的一个关系,他不是,给外人形成的印象他们是一个家庭,所以说大家觉得这个是很确凿的一个证据。
最后这个案件经过庭审的审理,法官也需要双方都做了一些陈述,并且最后发表了一些辩论的建议,最后合议庭表示,要经过和议之后才能对这个案件有所定型.历程了这么长期的努力,最后让这个重婚罪的罪名得到了认定,但尽管这样大家回过头来看这个案件,其实从大家启动法律程序,到法院最后判决这个重婚罪的罪名成立的时候,已经经过了两年。试想大家哪一个当事人,特别是作为受害者的这位老婆,可以花费两年的时间里,放在追踪老公的重婚罪的如此一件事情上。
大家回过头来很地感慨,至少这个感慨有两点,第一点大家来看看,重婚自诉案件之难,的意思是?第一你立案就很难。大家国家法律规定,这个受害者假如要追究重婚责任的话,他有两个司法途径,一个是到当地的这个公安机关、派出所报案,需要公安机关予以侦查,而另外一条路就是说不报公安机关,直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案件,这两条路都可以,但现实生活当中,大家在处置很多的如此纠纷的时候发现,公安机关对这种重婚罪的案件基本上不予受理的状况,我想可能是由于警力有限的原故,大概。那样这就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你只能找法院去立案,而找法院立案的时候你就面临一个取证很之难的问题。大家了解,像跟踪、偷拍,像如此一些跟踪的方法,这种调查方法,只有公检法如此的司法机构才能拥有这个特权,而让作为普通公民的一个受害者,如此一个原告,去承担如此的举证责任实在是太艰难了.所以大家在现实生活当中,大概就是说,观众朋友们,有些朋友或许会面临类似的状况,假如面临类似的状况,我要提醒你的是,不是所有些婚外情都构成重婚罪,更不是说你的配偶和第三者在一块同居生活就构成重婚罪,更不是说你的配偶和第三者有私生子出生就肯定构成重婚罪,肯定是我刚刚所讲解、所谈到的这样的情况,就是说肯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时候,才能构成重婚罪,所以也不要动不动就去吵着、嚷着要追究他们重婚的法律责任。那第二我还要告诉大伙的是,假如你真的是不幸在生活当中遇见了这种情形的话,那样你必须要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与法律对这方面的需要来进行操作,譬如说大家刚刚讲的一个立案的问题,一个取证的问题,都应当根据法律所规定的这种要件来履行,不然自己瞎折腾,折腾半天整个把自己折腾的很地身心疲惫,但结果没起到任何用途,反而违法者逍遥法外,所以通过这个案例要了解这类个法律的程序,当然因为其专业性,一般当事人可能不会拥有这么专业的操作手法,那样你可以去求助一些专业机构,譬如说像律师事务所。
这个案件给大家另外一个启示是什么呢?大家注意到,在本案当中的这位男士当事人,本来可以说他是一个党员,是国家的一个机关单位的干部,可以说是有着非常锦绣的前程,但因为他在寻求婚外刺激,探寻婚外情的如此一个过程当中,他漠视了法律。最后导致的结果是什么呢?他和老婆的离婚一定是势必的,而第三者可能也将离开他,同时他一定会被开除党籍,工作也没了,前程也没了,然后周围的所有些亲戚朋友对他都是一致的批判和质疑。可见婚外情有时处置不慎,会毁了我们的一生。
所以大家想通过这个案例,来提醒那些对婚外情非常漠然的当事人,特别是对那些正在处在这种“包二奶”的这种现象当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