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交易协议书签了能否办理房地产证的法律常识,跟着华律网记者一块看看吧。
签订房子交易协议书能否直接办理房地产证
出卖人移转房子所有权于买受人是房子交易合同最主要的目的。如前所述,因为国内立法并没采纳物权行为,而是对所谓的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一体把握,交易合同的效力直接包含了标的物所有权的移转。故《民法典》(1日生效)规定,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履行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因为房子是不动产,因此,出卖人有义务帮助买受人办理房地产证,即一般所谓的“过户登记”。买受人对出卖人该义务的履行,享有申请登记请求权,在出卖人不履行该义务时,还可请求法院强制出卖人帮助办理房地产过户登记手续。
至于办理房地产证义务的履行期限,应遵从当事人的约定。当事人没约定的,按房子是不是是产品房进行分类处置:
案例:我定了一套还未获得房地产证的经济适用房,签了居间合同、交易合同和补充协议。其中,补充协议里规定了违约要交赔偿金。但目前,我考虑到这种房屋的风险,怎么样才能更好的防止风险?
建议:
按有关规定,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未住满5年的不能按市场价格供应住房。确需供应的,可供应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有关部门回收,供应单价不能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住满5年的,可以按市场价格供应,由供应人按成交额的10%交纳综合地价款。可见,关于经济适用房买卖有不少禁止性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合同假如违反有关禁止性规定,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关于未获得房地产证进行房子买卖的风险问题:若卖房人在未获得房地产证前上市买卖,则房子交易合同的效力待定,若发生争议时卖房人仍未获得房地产证,则房子交易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如此的话,你可以需要业主返还3.5万元的定金。假如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上华律网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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