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底价送房”、“假房主卖房”和“真房本假卖房”
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对至经办的涉房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后发现,涉房违法犯罪案件有增长趋势,且多数发生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
经调查,检察官将二手房买卖诈骗案件分为“假底价送房”、“假房主卖房”和“真房本假卖房”三种状况。其中,“假底价送房”占二手房买卖诈骗案件的44%;“假房主卖房”分为暂住房售卖型、租房售卖型、房子预售型三类型型,占二手房买卖诈骗案件的48%;“真房本假卖房”案件占8%。
检察官特别指出,“真房本假卖房”作为一种新生的二手房诈骗形式,具备诈骗方法愈加隐蔽的特征,购房人需要特别注意。
检察官提醒说,二手房买卖涉案金额巨大,让人骗后总是没办法退还,因此购房人在房子买卖过程中要加倍小心。
检察官提醒,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购房人注意以下三点:第一,要严格审察房子产权的真实性,到房产登记机构核实房地产证真假,看卖房人与登记人是不是一致,房子是不是办理抵押登记等状况;第二,要仔细查证售房人的身份与售房资质,向售房人所在单位、房子周围邻居查看售房人身份;第三,对于委托售房的,应准时与委托人获得联系,不可以轻信委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