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中,如果发现海外的进口产品的补贴政策影响出口国的产品市场的,那就会被反补贴调查。如果被反补贴调查了,在实质中,可能涉及的主体较多,反补贴调查的利害关系方主要包含以下范围:
1、被调查商品的外国(区域)生产者、出口经营者、国内进口经营者,或者该商品生产者、出口经营者、进口经营者的行业组织或者其他组织;
2、被调查商品的原产国(区域)、出口国(区域)的政府及其代表;
3、国内相同种类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该商品生产者、经营者的行业组织或者其他组织;
4、其他。
确定参与人之后,反补贴调查的基本程序有如下几步:
1、在反补贴调查中,有关利益成员方和全部利益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其觉得与调查有关的状况和建议,并尽快公告所有有利害关系的各当事者。
2、出口商、外国生产厂家或有利害关系的成员方在遭到问卷调查后的30天内予以回话,必要时还可以再延长30天。
3、在调查中,调查当局对是机密性质的资料、信息,若是没经过赞同的,就不能泄露。
4、在征得企业、当事成员方的赞同后,就可到其他成员方境内进行调查。
5、在利益成员方或利益各方在适当的时间内拒绝同意或不提供必要的信息,或紧急妨碍调查,则一定的和否定的,初步和最后的裁决,可在已有事实的基础上作出。
6、在作出最后裁决以前,调查当局应就形成决定的要紧事实通告利益成员方和所有利益方,以使利益各方有足够时间维护其利益。
7、调查当局也对被调查商品的工业用户、买家组织提供机会,由其提供被调查商品的补贴、损害和因果资料。
8、在利益各方,特别是小公司遇见资料提供的困难时,调查当局要进行帮助。
最后,由于反补贴调查涉及的主体较多,也比较复杂,建议最好可以找个专业律师问下先。